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1-440232-04-01-51924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西侧综合管廊新建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西侧综合管廊新建工程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西侧综合管廊新建工程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财政性资金安排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等施工。 项目估算总投资1111.56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费用约953.78万元。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位于乳源县开发区,南水河两岸,因园区工厂工艺需求,需建设总长约816.896m的管廊,用于工艺管线的敷设其中管廊起点位于南水河南岸东阳光电化厂,沿河敷设后,跨河后至河北岸禾康、颈成、鸿源、新源芯安等厂区,以满足厂区内蒸汽、液氯、液碱,盐酸等物质的使用需求,本项目仅负责管廊建设,工艺管道敷设由管道权属单位实施。 | ||
工期(交货期) | 90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95378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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