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_ crucgbg-hyzl-swzb-004 _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环宇中路一标段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环宇中路一标段项目 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商品混凝土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3.1. 1 工程名称:北京亦庄新城芯片配套产业园周边环宇中路(新南区南街~辛
四路)新建道路工程一标段 。
3.1.2 工程内容及规模: 道路长约 496 米,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绿化面积约 3797.77 平米;雨水工程: 管线总长约 491.30 米,d=500~1800 毫米;污水工程:管线总长约 337.50 米,d=400~500 毫米;再生水工程:管线总长约 550.70 米,d=150-300 毫米;电力管线工程:电力隧道长度约 469.51 米;电信工程:24 孔通信管道,长度约 498.50 米;照明工程:多功能综合杆 29 根。总投资约为 3712.81 万元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 《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
5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络发售方式。网络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6 日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组织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环宇中路一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同时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 19313086092@163.com :
① 投标申请表(附表2,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标书款银行回单。
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
6.2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18 时 00 分 。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2024欧洲杯官方网站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3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1, 售后不退 。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银行信息:
开户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环宇中路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45000142746
形 式:银行转账
金 额: 1000 元/包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 1 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06 月 21日 10时 00 分 。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5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4 年 06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 。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6 开标方式: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线上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公开发布公开发布。
9 .招标人信息及2024欧洲杯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环宇中路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镇四支路南段与柴房路交叉路口东南100米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务) 刘航 电 话: 19313086092
(技术) 李柱一 电 话: 13292319809
监督电话: (010)85717073
2024 年 5 月 27 日
附表 1
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sh-01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10 | m ³ | 45.00 | 1000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环宇中路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 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镇四支路南段与柴房路交叉路口东南100米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2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15 | m ³ | 134.00 | | ||||
3 | 豆石预拌混凝土 | c15 | m ³ | 154.00 | | ||||
4 | 细石预拌混凝土 | c20 | m ³ | 112.00 | | ||||
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20 | m ³ | 655.00 | | ||||
6 | 喷射预拌混凝土 | c20 | m ³ | 281.00 | | ||||
7 | 喷射预拌混凝土 | c20p8 | m ³ | 1150.00 | | ||||
8 | 透水预拌混凝土 | c20 | m ³ | 594.00 | | ||||
9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25 | m ³ | 129.00 | | ||||
10 | 喷射预拌混凝土 | c25 | m ³ | 105.00 | | ||||
11 | 普通预拌混凝土 | c30 | m ³ | 151.00 | | ||||
12 | 预拌混凝土 | c30p6 | m ³ | 176.00 | | ||||
13 | 预拌混凝土 | c40p6 | m ³ | 1210 | | ||||
14 | 预拌混凝土 | c40p8 | m ³ | 313 | | ||||
合计 | | | | | | | | | |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500万 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 重点 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8 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 |||
投标申请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 招标文件 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 身份证号 | |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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